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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索引号:01165923-0/2020-001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局 信息分类:规划计划
概述:锡林郭勒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成文日期:2020-12-28 00:00:00 公开日期:2020-12-28 17:16:38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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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来源: 农牧局 发布日期: 2020-12-28 17:16:38 浏览次数:
                                   锡林郭勒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十二五”期间,全盟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快速发展,在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装备基础和技术支撑。

  “十三五”时期,全盟农牧业机械化将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我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发展现代农牧业的目标任务,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抓重点、攻薄弱、上水平、增效益。通过积极探索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推动全盟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一、“十二五”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过去的五年,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对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不断加大,使得农牧业机械装备总量快速增长、作业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实用技术推广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农牧业机械装备总量增加

  “十二五”末,全盟农牧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58.16万千瓦,较“十一五”末增长37.4%;拖拉机及配套机具大幅度增加,拖拉机拥有量达到5.22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44万台;配套机具达到9.95万台(套),拖拉机与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1.84。在现代农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各级财政资金推动下,大马力、高效率、复式作业机具以及设施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免耕播种机、精量播种机、马铃薯收获机、高密度捆草机、青贮玉米收获机等高性能机具数量明显增加,农牧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机械化作业水平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末,全盟种植业生产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8%,较“十一五”末提高11.8个百分点。其中马铃薯、麦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耕播收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8%;牧区畜牧业机械化取得新进展,牧草收获过程的割草、搂草机械化率达到100%、打捆率达到83.6%,畜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接近30%农牧业机械化作业领域正在向种植业、畜牧业、设施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等全面发展,服务范围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三)农牧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十二五”期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我盟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3.92亿元,盟、旗两级财政投入0.596亿元,拉动农牧民投入资金10.11亿元,补贴购置农牧业机械3.41万台,享受购机补贴的农牧户达到2.11。在农牧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牧业机械化工作呈现了政府得民心、农牧民得实惠、农牧机企业得效益、农牧机事业得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深松整地、精量播种、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以及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系列装备、饲草收获系列设备、牲畜全日粮饲喂、标准化牲畜暖棚等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推广应用。2015年,全盟机械深松整地18.24万亩、精量播种152.6万亩、保护性耕作21.3万亩、节水灌溉77.4万亩。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旗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农(牧)机与农(牧)艺有效融合,农牧业综合技术集成度逐年提高。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开始进入标准化生产、规范化作业、规模化经营的新阶段。

  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壮大

  “十二五”期末,全盟农牧机服务组织达到137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15个;固定资产在20万元以上的农牧机大户达到2023户,资产总值超过4亿元;全盟农牧机经营总收入7.47亿元,“十一五”末增长40.4%。农牧机服务涵盖了农田作业、牧草收获、饲草加工、设施农业、机具租赁等领域;服务范围正在向农牧业生产全过程发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草牧场流转和规模经营,提高了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社会化服务农牧机经营者开拓了致富途径,已经成为农牧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

  (六)畜牧业机械化进入快速发展期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惠牧政策推动下,全盟畜牧业机械化得到快速发展。畜牧业机械总动力达到83.28万千瓦,牧业用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72万台,较“十一五”末分别增长43.3%和13.9%;牧草收贮、饲草料加工、畜牧饲养等各类畜牧业机械达到4.58万台;2015年机收青贮饲料达到43.45万亩、机收牧草达到186.2万吨。机械化对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七)农牧机管理进一步规范

  全盟农牧机系统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推动了农牧业机械化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进程。农机安全监理、驾驶员培训管理、维修管理等体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理、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投诉监督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宣传工作迈出了适应发展的新步伐。农牧业机械化管理为“三农三牧”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十三五”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并明确指出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十三五”期间,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国家和自治区将从政策上更加支持农牧业和机械化发展,继续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投入机制。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特别是土地草牧场的流转、聚集和优化配置,会促进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通过技术集成化、生产机械化、经营信息化来发展现代农牧业;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机化会提出新的机具品种和配套需求,将进一步推动农牧机装备制造升级,创新能力增强,更新力度加大;发展现代农牧业,必将推动农牧机装备结构升级,更新速度加快,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环境会更加优化。机械化是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支撑条件,对于减轻生态、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减少农牧业投入品过量使用,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有非常重要的直接作用。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口会迅速减少、农牧业生产规模化将继续扩大,这就需要通过机械化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当前,农牧民享受农牧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热情仍然高涨,农牧机购置补贴带来的装备快速增长势头会在今后一段时间持续,购买力不会减弱。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将会对机械装备产生一个长期稳定的刚性需求。

  (二)困难与挑战

  当前,我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很多,农牧机装备、技术、人才、政策、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等诸多矛盾日益突出。很多环节低水平粗放式发展特征仍然明显,制约着农牧业机械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着装备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表现为动力机械多、配套机械少,低档次机械多、高性能机械少,有的生产领域和作业环节装备很少或处于空白;存在着机械使用效益不高、作业质量和技术水平低的问题,表现为拖拉机利用率不高,机械装备与规模经营不配套,机械化作业技术体系支撑不够,机械化生产综合效益不高;存在着地区和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表现为农区和牧区发展差异较大,牧区机械化明显滞后于农区机械化;存在着机械化环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表现为玉米收获、深松整地、残膜回收、马铃薯收获(主要指捡薯)等机械化率仍然较低,设施农业机械装备没有形成配套;存在着畜牧饲养业机械化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表现为剪羊毛、药浴、机械化饲喂、清圈等机械化率不足10%,牲畜粪便处理设备基本空白;存在着农牧业机械化基础设施薄弱,表现为机耕道路、机具库棚、农牧机维修、配件供应等基本建设满足不了机械化发展需求;存在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滞后,表现为农牧机作业服务组织技术能力差、经营管理能力弱、交易服务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开拓市场能力不强,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存在着农牧机与农牧艺融合机制不够完善,表现为农牧机与种植业、养殖业、饲草业等行业之间的结合较松散,缺乏自上而下的专业合作机制;存在着农牧机公共服务能力不强,满足不了农牧业机械化事业快速发展对农牧机装备高效利用、安全生产和发挥最大效益的保障能力的新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我盟农牧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前进障碍。

  “十三五”期间,我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较多,但发展的空间和机遇也很多。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快适应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常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认真分析发展形势,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三、“十三五”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提高机械化对粮食增产、畜产品增量、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保障能力;以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为主线,加强技术创新驱动、人才队伍建设、农(牧)机与农(牧)艺融合、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农牧机装备、作业、服务、科技和安全生产水平,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型升级,推动农牧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协调、持续发展。为建设农牧业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大装备、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促进,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依照农牧机发展法律法规,突出政府引导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农牧民意愿为根本,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资源有效配置。汇聚各方力量,提高农牧业机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发展动力。加大农牧业机械化科研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培育新型农牧机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农牧业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提高机械化对农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机械化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并重转型升级

  坚持协调发展,提升全面发展。建立常态化的农牧机与农牧业相关行业的融合机制,推进种植业、养殖业、饲草业、设施农牧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形成全覆盖的发展格局。在保持发展速度的同时,注重整体水平、质量的提升。

  坚持绿色发展,走生态环保道路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性能的老旧机械。大力推广节约型机械化技术,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低风险的机械化。走绿色低碳的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促进现代农牧业持续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凝聚发展合力。积极配合“一带一路”等对外合作战略的实施,实行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农牧机化开放发展战略,加强与国内外农牧机企业和组织的对接合作,建立与国内外农牧机学术团体和行业组织的常态化联系。

  坚持共享发展,分享农牧机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农牧机购机补贴政策的普惠性,引导农牧机经营者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经营流转土地和草牧场、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发展效益,让更多农牧民分享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2020年,全盟农牧业机械化发展要再上一个新台阶,主要农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畜牧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中级阶段。农牧业机械总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农牧业机械化质量、水平和效益显著提高;新兴农牧机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对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节本增效、改善生态、节能减排等农机化适用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机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具体目标如下:

  ——装备拥有量:全盟农牧机总动力达到220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到 6.7万台,配套农具达到20万台(套),分别比“十二五”末增长39%、28%和100%,机具配套比达到1:3以上。

  ——种植业机械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7%以上。要粮食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马铃薯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95%以上,马铃薯捡拾装袋机械化水平达到40%以上,设施栽培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

  ——畜牧业机械化:牧草收获实现全程机械化,打捆率达到85%,人工草场生产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建成500个机械化家庭农牧场,其中机械化家庭牧场300个。

  ——新技术示范推广:大力推广应用深松整地、精量播种、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秸秆利用、草原建设、饲草生产、规模养殖等配套机械化技术,新建农牧机化示范园区50个。

  ——农牧机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社达到300个以上,机械化家庭农牧场达到500户,农牧机大户群体达到2000户以上,农牧机经营总收入达到9.5亿元。

  ——公共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农牧机作业、维修、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保障、市场机制为要素、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农牧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

  四、“十三五”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区域布局

  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我盟“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农牧业发展和优势产业发展布局,结合我盟自然条件和种养殖结构品种,以建立特色显明、结构合理、机艺相融,全面服务于优势产业发展的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支撑体系为目标,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农牧机化区域布局。

  ——种植业机械化区域。包括南部农区和北部国营农牧场。该区域是全盟粮食主产区,要继续提升机械化质量,解决机械化关键环节“瓶颈”问题。乌拉盖、白音锡勒及南部农区小麦优势产区,以改善装备结构和提升装备水平为重点,提高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益,促进全程机械化发展升级;南部马铃薯、油菜优势产区,以提高马铃薯标准化种植和机械化收获水平、推广宜机收油菜品种和提高直播质量为重点,实现马铃薯、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应用深松整地、节水灌溉、节本增效、保护性耕作等机械化工程技术,扩大应用面积,进一步提高区域综合机械化水平

  ——畜牧业机械化区域。包括草原牧区和半农半牧区。该区域是全盟的畜产品主产区,牧区要根据草原功能区划,优先发展草原保护与改良建设机械化,进一步优化饲草生产、加工、储运等草产业机械装备与技术,提升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全程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饲草料机械化加工体系。积极推广围栏封育与免耕补播技术,风光互补发电提水、机械剪毛、药浴、挤奶、饲草料加工与饲喂等技术,全面提高牧区机械化生产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推动草产业和养殖业发展,为优势畜产品实现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供装备与技术支撑。

  ——设施农牧业机械化区域。设施栽培要以提升设施栽培装备水平为重点,提高机械设备与设施栽培的配套性和适应性,积极引进推广精细整地、播种移栽、配方施肥、膜下滴灌、自动管理、工厂化育苗等机械化装备与技术。设施养殖要围绕舍饲圈养的发展,大力引进推广饲料加工配制、配送投喂、自动饮水、加热保温、产品采集、疫病防治、粪便处理等机械装备及技术,推进与舍饲圈养相配套的饲养管理机械设备与技术广泛应用。加快设施栽培和设施养殖相关科技创新和重点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推进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在设施农牧业中的集成应用。

  五、“十三五”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重点

  总任务是:以转变农牧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为主线,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农牧机装备、作业、服务、科技和安全生产水平;以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增产增收的现代农牧业机械化为目标,调整优化机械装备结构,加强农(牧)机与农(牧)艺融合、主攻薄弱环节短板,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建设人才队伍、促进技术创新,培育发展主体、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公共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农牧业机械化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

  (一)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1、创新完善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突出我盟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的重点导向力求做到重点机具最大限度地应补尽补。提高生产急用机具的有效供给,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驱动作用,引导农牧民理性购机和提升机具利用效率。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农牧机购置补贴资金,加大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节水灌溉、联合收获等机具与技术推广力度,专项扶持畜牧业机械化薄弱生产环节,如剪毛、药浴、清圈、牧草储存等机械装备。继续加大对农牧机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机大户的扶持力度。创新完善补贴运行机制,加强监管检查,促进购机补贴政策规范有效持续实施。

   2、全力推进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聚焦主要作物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集中用力补短板,突破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进一步完善旱地蓄水保墒、改土保肥、免耕种植等配套机械装备系统和作业技术体系,积极扶持和推广大型、高端、复式作业机械及高性能、智能化作业机具和配套技术,推进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机械化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支撑作用。科学选择、合理配套与设施栽培相适应的多功能作业机械,抓好适合温室大棚内使用的微型作业机械引进与推广,提高设施栽培的机械化水平。努力突破油菜等经济作物机械收获薄弱环节,加快全程机械化装备和技术示范,推进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

  3、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大力发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恢复草地功能、提高草地生产能力、提升规模养殖水平的配套机械化装备与技术,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推动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进养殖业关键环节机械化,大力推广优质饲草生产、精细饲草料加工、全日粮调制饲喂、舍饲规范化养殖以及秸秆氨化、青贮调制、青饲料贮存等配套装备与技术。扶持种养殖农牧机大户、机械化家庭农牧场、农牧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服务组织发展畜牧业机械化。

  4、加快培育新型农牧机社会化服务主体。调动农村牧区和社会资源,加速发展壮大农牧机社会化服务力量,扶持引导农牧机户和农牧户通过不同形式创办农牧机专业合作组织。鼓励新型农牧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技术推广等全程服务项目;不断健全完善服务市场,引导服务组织有计划地购置新型高科技含量的农牧业机械,扩大生产规模,提升高效优质服务能力和自身发展能力。

  5、加强农牧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切实加强农牧机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推广、企业等培训资源,为农牧机服务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培养一批懂生产、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经理人。结合“农机操作手培训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和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开展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牧机从业人员素质。造就一批既精通农牧机技术,又懂农牧业技术的新型职业农牧业机械化发展带头人才、技能服务人才和生产经营人才,全面提升农牧业机械高效使用和科学应用水平。

  6、大力增强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保障、市场机制为要素、公益服务为主体,充满活力的农牧机化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现代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对农机服务的需要。增强我盟农牧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农牧机化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农牧机质量监督投诉体系,切实维护农牧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营造良好的农牧机化安全生产环境。有计划、分层次对农牧机管理、推广、监理和质量监督投诉等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农牧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盟、市旗县农牧机化信息网络,加强信息采集点建设,推进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构筑农牧机化信息服务平台。

  (二)全面实施六项工程

  1、农业节本增效工程

  在全盟组织实施以农业节本增效工程为龙头的农机化适用技术推广,普及深松整地、化肥深施、精量播种、节水灌溉、高效植保、农机节油以及机械化旱作农业技术。通过采取工程技术手段,科学合理地投入种子、肥料、农药、燃油等农业生产资料,做到节种、节肥、节水、节药、节油,有效解决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过量使用,最终达到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增产增收的目的。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地膜基本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全面利用。

  2、农田草原生态保护工程

  农田方面,以现有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区为基础,深化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继续在适宜地区开展多点试验示范,多方面积累经验和做法,扎实基础,全面提高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水平,力争建设成30万亩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工程区。草原方面,采用多种工程措施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大力推广松土补播、草皮划破、节水灌溉、鼠虫害防治等机械装备与技术,探索草原生态建设的新路子。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农牧业机械,积极开展农牧机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3、现代家庭农牧场推进工程

  根据盟委、行署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总体部署,农牧机部门要积极参与家庭农牧场标准化设计工作并根据产业类别配置机械装备。特别要抓好家庭农牧场配套的机械化优质饲草饲料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深松整地、精量播种、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以及青贮玉米、青莜麦高产种植、牧草打包贮存、优质苜蓿规模化种植等机械技术装备,提高家庭农牧场粮食和饲草高产、优质、高效生产的能力。积极帮助家庭农牧场完成农业生产、饲草种植、牲畜养殖全过程机械化装备的科学选型、合理配套和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家庭农牧场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发展能力,推动机械化家庭农牧场健康稳定发展。

  4、农牧机化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以发展和壮大农牧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为着力点,以提升发展能力、开展创优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主攻点,以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经营服务效益为支撑点,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积极推动农牧机社会化服务方式、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订单作业、托管作业、承包作业等服务模式,拓宽农牧机服务领域,通过规模化服务来弥补分散经营主体的不足,使农牧机社会化服务市场、服务领域、服务质量、服务效益有一个明显的提升。逐步构建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高效便捷、保障有力的新型农牧机社会化经营服务主体。

  5、农牧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工程

  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要紧紧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要求,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作为主要目标。从提高园区规模化生产程度和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质量和水平入手,着力提高园区建设质量和建设层次,实现园区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探索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牧业生产经营新体系、新机制。充分发挥了农牧机合作组织运行管理机制灵活、机械配套率高、服务功能强、作业质量好等优势,积极引导他们领办、创办和建设示范园区。“十三五”期间,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农牧机化项目支持,在现有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基础上再增加50处。进一步推动全盟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创新发展

  6、农牧机化现代信息体系示范工程

  依托“金农工程”、“三电合一”信息化项目的成果,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农牧机信息网站、手机短信等网络传输技术,建立农牧机化专家技术咨询系统和电子信息档案、电子交易平台、物联网终端销售平台;推广北斗卫星精准定位、自动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牧机装备上的应用,进一步推动农牧机装备升级换代。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农牧机化的有机融合,完善农牧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将农牧机监管、科研开发、教育培训、技术推广、产品质量、供求信息、作业组织、产品销售和作业服务活动等融入到互联网中,建设“互联网+农牧机化”试点,推进农牧业机械化管理高效化、宣传现代化、服务信息化、作业精准化、经营规模化。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农牧业机械化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考核机制,把推进现代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纳入本地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结合本地情况,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科技创新、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生产流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本地区农牧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不断加大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规条例。各级农牧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有关农牧机化发展的财政、税费、金融、保险、用地、基本建设等各项扶持政策,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农牧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加大农牧机化薄弱环节生产机械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农牧机户和农牧机服务组织的金融支持和信贷服务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完善农牧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完善促进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努力增加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加大农牧机化重点工程项目的财政支持,推动全业机械化转型发展。加强各级政府财政对农牧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引导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牧机合作服务组织。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财政也要相应加大对农牧机化转型发展的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性金融部门对农牧业机械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争取国际间政府贷款,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放宽对农牧业机械外商投资者进入相关行业的限制,改善投资环境。 

  (四)加强监督落实考核

  各级农机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和量化“十三五”期间牧业化重点工程和任务,盟农牧机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机化重点工程和任务实施成效进行定量、定性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后续扶持的重要依据。农牧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法;要加强对全盟农牧机行业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学习,激发创造力,全力打造高素质农牧机管理、服务队伍。农牧机系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建立完善农牧业化绩效评价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