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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解读】《关于促进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索引号:01165923-0/2023-001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局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概述:【解读】《关于促进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成文日期:2023-05-25 00:00:00 公开日期:2023-05-25 11:43:1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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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来源: 农牧局 发布日期: 2023-05-25 11:43:10 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奶业振兴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解决奶牛数量少,奶源不足等突出问题和鼓励乳制品手工作坊和生产企业提档升级,促进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18号)以及行署《关于促进全盟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锡署发〔2020〕46号)精神出台了如下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内容 

  第一条 对引进良种奶牛给予补贴。针对目前奶牛数量少、奶源不足问题,同时鉴于国外引进牛源不足情况,拟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国内引进良种奶牛力度。对奶牛养殖户、农牧民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从国内(不包括盟内引进)奶牛养殖场引进12-24月龄良种奶牛,规模达到50头以上,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备案后,盟级每头一次性补贴5000元;国外进口奶牛补贴按原政策《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印发<关于促进全盟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暑发[2020]46号)执行,每头一次性补贴5000元,其中自治区补贴3000元、盟级补贴2000元。 

  第二条 对收储饲草料给予补贴。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兑现盟级补贴部分。奶牛养殖户、农牧民合作社和养殖场收储饲草料每吨补贴50元,其中自治区补贴30元、盟级补贴20元。 

  第三条 对中小奶牛养殖场创办挤奶站给予补贴。鼓励奶牛养殖户与手工作坊建立稳定的生鲜乳购销关系,做好试点示范,根据有关旗县提出的需求,对50—800头奶牛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小型挤奶站给予项目支持,每个项目盟级补贴不超过40万元,每年扶持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 

  第四条 支持手工作坊提档升级生产企业。对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创新能力和扩大生产规模意愿的手工作坊培育提升为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奖励。每个项目盟级补助奖励50万元,每年奖励提档升级作坊不超过8个。 

  第五条 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提档升级为龙头企业。对新评定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盟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盟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六条 保障地方特色乳制品品质提升工程。盟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盟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锡林郭勒盟职业学院、盟乳制品协会牵头,开展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科技研发与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