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大
-
字小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2号)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等6个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山”理念,推动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服务升级、赛事发展、产业融合、安全治理等6方面工作落实落细,有序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目标要求。
《通知》强调,要由有积极性的地级市作为建设主体,依托本地区优质特色户外运动资源,突出优势户外运动项目,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和边界范围。该地区应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具有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具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地方财政状况稳定。且地市级人民政府应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总体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健全可持续的管理运营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运营方案。
《通知》提出,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和体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空间布局、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15日将第一批推荐名单前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体育总局。根据自治区工作通知,各盟市需于5月27日前将建设方案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体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