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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运行管理,4月28日,自治区农牧厅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座谈会,广泛听取来自金融机构、企业等各方的意见建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山主持并讲话,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处、农牧厅计划财务处、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财务处负责同志,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等5家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以及额尔敦、草都草牧业公司等农牧业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蒙新国创私募基金、日信投资(集团)、财信睿达基金、青城国有资本运营等金融机构结合基金运营实践,围绕优化基金投资运行、提升投资效能、投资项目储备、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履职约束等方面深入交流研讨,提出了专业意见。农牧业企业代表立足自身发展需求,围绕如何在产业升级过程中破解融资难题,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会议指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是加快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运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聚焦共赢目标,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清晰界定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各方权责边界。要聚焦风险管控,切实规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运作,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会上,海山副厅长强调,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修改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管理机构竞选方案等,确保基金运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从制度层面为基金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要加强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库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筛选、评估和储备机制,提前谋划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符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确保基金资金精准投放。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农牧业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协同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