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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不仅有利于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解决当前产业扶贫“最后一公里”难题,而且还能起到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的带贫减贫机制,把贫困户嵌入到产业链的各环节,稳定增加贫困人口的产业收入。
2019年,锡林郭勒盟农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工作部署,印发了《锡林郭勒盟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 形成工作调度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指导员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转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初步构建了指导员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指导旗县农科局从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特聘农技员、返乡创业人员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选聘指导员工作,目前全盟12个旗县市区全部组建了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共选定指导员1286名。三季度统计,八个贫困旗县指导员共入户指导4573人次,指导贫困户8139户,切实起到了帮助贫困户落实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技术难题、建立产销关系的积极作用。但目前有的嘎查村指导员也存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入户指导次数不多和产业指导效果不强等情况,在今后工作中,全盟农牧系统将继续加强对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大力强化指导员在政策宣传、产业选择、市场对接和台账建立等方面工作,切实把产业发展指导员作为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