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召开全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暨农机化工作视频会议,是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和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农机化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2014年工作。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关于全区的农机化发展形势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标志我国农机化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机化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截至2013年底,我区农机总动力达到3430.5万千瓦,较2004年末增长93.6%;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比全国水平高17个百分点,较2004年末增长22.5个百分点。期间,全国农机化综合水平突破50%关口,农机化发展从初级阶段进入中级阶段,我区的发展速度更快一些。农机化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为全区现代农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与农机发展成就并存的是,农机化基础薄弱问题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一是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农作物耕、播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91.9%和81.8%,而机收水平仅为49%,特别是玉米机收水平仅为38.46%,低于全国近11个百分点。农机装备动力机械多、配套机具少,小型机械多、大型机械少,耕播机械多、收获机械少的不合理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济领域中,种植业机械化发展较快,总体水平较高,而畜牧业机械化较为薄弱,处于起步阶段。二是农机服务能力不强。农机推广、培训、质量监督、产品鉴定、安全监理等公共服务体系缺乏有效调控手段,作用发挥不足;特别是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线短网破”,服务功能基本丧失。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不够壮大,不能满足服务现代农牧业建设的需要。三是农机产业化发育不足。我区农机制造业产值不足全国的1%,而且落后状况不断加剧;农机流通行业经营管理方式比较传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少;农机维修业基础薄弱,全区农机维修从业单位7600余家,一级维修单位仅占1.7%,基本无法解决高新产品维修问题。
目前,我区农机化事业进入向较高层次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2014年一号文件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围绕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部署,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统领,精心布局下一个发展阶段,明确主攻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事业发展。
二、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也走过十年历程。十年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由7000万元增加到217亿元;对我区的投入从200万元增加到9.5亿元,十年共投入41.79亿元。2010年自治区出台了牧民补贴政策,并安排保护性耕作机具累加补贴资金,四年累计投入补贴资金2.922亿元。十年间盟市、旗县财政配套投入7.27亿元,带动农牧民投入124.911亿元。政策实施和带动效果非常显著,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一措多举的好效果。一是装备结构得到改善,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2万台,比2004年末增长50个百分点,占拖拉机总量的58.9%;联合收获机近2万台,较2004年末增长3.4倍。二是薄弱环节、重点领域机械化装备能力和水平得到快速增长,玉米、马铃薯机收水平达到38.46%和61%,较2004年末分别提高35.16个和49.2个百分点。三是新技术应用得到提升,全区保护性耕作面积、深松整地面积达到1805万亩和1809万亩,较2004年分别增加1358万亩和1171万亩。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快速发展,全区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0万元以上农机固定资产大户分别达到1230家和1.4万户。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机具快速增加,涉及的生产和经销企业越来越多,农机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我区不同地区不同程度也出现问题。问题的产生主要源自“三个风险点”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即补贴对象选择性、补贴产品选择性、产品经销商选择性,导致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存在空间,给职务犯罪和违法违规经营留有可乘之机。经过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齐心努力改革,主要漏洞得到有效查堵;但是政策措施的健全完善还要走很长的路。
下一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要着重抓好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过问、亲自严抓,把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把手工程”,以严谨态度、严明纪律加以严格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履职,全心全意实施好这项强农惠农富农好政策。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把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发挥保障作用。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视频会后,自治区农牧业厅与盟市签订责任状;盟市与旗县也要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要建立操作性强的问责制,追究责任人及领导单位的责任。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要进一步简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程序,精炼操作,腾出大量精力用在调研政策、科学设计和严密监督管理方面。监管的重点放在基层操作层面和补贴产品经销直销企业。四是强化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办法,落实考核措施,加大工作考核与资金分配挂钩力度;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关于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问题
截至2013年,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资产总值达到23.9亿元,农机大户资产总值53.8亿元。全区农田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量达到8003.2万亩,占全区农机田间作业总量的26.7%;服务农牧户85.8万户,约占全区农牧户总数的21.9%。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群体的不断发展壮大,为推动我区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现代农牧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还远不能满足农牧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一是农机大户、服务组织总量不足、服务功能单一,大多局限在农田作业和牧草收贮环节。二是区域、领域发展不平衡,“东多西少”、“农多牧少”现象突出,东部六盟市合作社数量占全区81.7%,牧区合作社数量仅占10%左右。三是合作社建设标准化程度低,规范化管理不够,发展后劲不足。四是一些地方对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等方面力度不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重点围绕当前制约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积极争取扶持政策和措施,努力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农牧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扶持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要通过国家和自治区农牧机购置补贴资金和项目支持,引导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棚和维修间等建设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予以补助。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财政、税务、金融、用地、保险、信贷等方面政策,扶持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二是积极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模式。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挖掘经验典型,充分考虑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阶段和特点,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农牧民群众、农机手的意愿,从有利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模式。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到引导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在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要兼顾发展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租赁公司等其他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力量。
三是全面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切实引导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努力营造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和谐发展氛围,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作业面积、增加服务内容。
四、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机械化
畜牧业是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在整个农牧业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大力发展畜牧业机械化是实现农机化“全程、全面、高效、优质”总体要求的重要内容,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视察内蒙古时要求我区“打造现代化畜牧业”的指示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总要求。近年来,自治区始终把畜牧业机械化作为农机化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协调推进。2008年,自治区农牧业厅会同自治区政府调研室,开展了畜牧业机械化专题调研,提出了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得到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高度关注,并为之后自治区出台的牧民燃油补贴和牧机购置累加补贴提供了决策依据。2008年以来,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先后创建了10个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在牧机化装备、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规模经营建设等方面发挥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2年,自治区先后印发了现代草原畜牧业机械化发展4年规划、五大类型草原畜牧业机械化发展模式和草原畜牧业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及测算方法,初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畜牧业机械化发展标准体系和保障制度。2013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区盟共建、盟市主抓机制,选择25个旗县开展了畜牧业机械化试点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今后全面推进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区畜牧业机械化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打造现代畜牧业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如牧机装备总量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关键生产环节作业水平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组织化程度不高、标准化规模作业能力不强等,制约畜牧业机械化向更高层次发展。
问题与机遇并存,当前我区畜牧业机械化发展也面临大好机遇。一是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三农三牧”问题,现代农牧业建设蓝图全面展开,为畜牧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二是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生态家庭牧场,促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畜牧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实体依托。三是在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中,牧区因劳动力缺乏而产生的机械化需求更加紧迫,为畜牧业机械化发展增加了迫切性。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面开启打造现代畜牧业机械化的宏伟事业。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现代畜牧业和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这一重大任务,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加快完善畜牧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区分不同区域,提出畜牧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的具体目标、进度和措施;要加强牧机与畜牧业技术结合,尽快完善机械化技术模式,建立科研、生产、推广、应用等部门沟通联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解决畜牧业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问题,特别是针对挤奶机、打贮草机械以及牧草塑料裹包技术进行大力推广;培育壮大牧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五、关于加强农机化系统自身建设
农机系统是一支埋头苦干、能打硬仗的队伍,广大农机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重视和农牧民认可。新形势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朝气蓬勃、富于开拓、廉洁奉公的农机队伍。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和自治区级机关已经阶段性完成集中教育活动,今年在盟市、旗县全面推开。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认真清查和纠正“四风”,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树立起勤俭节约、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踏实作风,要把工作重心沉下去,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农牧民和农机手的想法意见,科学谋划、努力创新、改进方法,切实推动事业发展。自治区带头抓落实,今年将重点开展合作社建设、畜牧业机械化、农机报废和政策保险等调研;各地也要认真梳理思路,切入农机化热点难点,进行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制约当地农机化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去年农业部、自治区组织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巡回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作放松、思想懈怠、责任意识不强的现象;甚至长期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要强化组织纪律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摆正上下级之间,服从组织领导。全区农机化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顾全大局、步调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要明确权责,防止权责不对应;增强各级的责任意识,团结协作,共同推动事业发展。
(三)做好宣传造势工作。农机系统相对弱势,要通过努力工作,有所作为,强化自己的社会地位;同时,也要加强宣传,为农机化事业发声助威,争取社会地位。要宣传领导,把农机化发展思路纳入当地发展战略,求得重视,推动发展;要宣传社会,让更广大的群体了解农机化、关注农机化,吸引人才和财富资源投向农机化事业,壮大农机化发展;要宣传农牧民,引导农牧民按照自治区和地方农牧业和农机化发展思路推动事业发展;并为农牧民提供政策、业务服务。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各地要借助十周年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化成就,宣传农机化发展战略,掀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热潮。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以赴抓好农机化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农机化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快应用农机化先进技术,全面开展农机化质量管理,依法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不断加强农机化系统自身建设,汇聚为民服务正能量,弘扬又好又快主旋律,为推进自治区现代农牧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