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机函〔2015〕13号
各旗县人民政府:
按照政策要求,2014年11月30日全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束,截至2015年2月2日从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统计的进度看,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兴安盟、阿拉善盟圆满完成任务,实施和结算进度达到百分之百。结算进度低于70%的盟市有包头市(63.73%)、鄂尔多斯市(67.6%)、乌兰察布市(65.38%)。仍有27个旗县没有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给购机户,甚至有的旗县结算进度为零,有包头市东河区、石拐区、固阳县;结算进度不足50%的旗县有通辽市科尔沁区(26.10%)、扎鲁特旗(42.09%);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12.49%);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2.75%)、化德县(45.54%)、四子王旗(47.02%)(具体情况见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请各地务必抓紧核实,积极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惠农“一卡通”。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规定,我们将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实施和结算进度直接与资金分配挂钩,对于资金使用和结算比例低的旗县,我们会削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如果到年底补贴资金没有使用完或补贴资金没有全部兑付给补贴购机户,原则上下一年度不予安排补贴资金。
附件:1.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及资金结算进度表—盟市级(截至2015年2月2日)
2.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及资金结算进度表—旗县级(截至2015年2月2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