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1

西乌珠穆沁旗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试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为做好全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核验内容及所需材料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苏木镇核验员对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具有西乌旗牧区户籍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补贴机具资料核验是指旗农牧和科技局对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惠农一卡通(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推行产销企业承诺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流程及要求

(一)机具核验。一是逐台核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购机者购买补贴机具前向嘎查委员会申请审批(附件1),嘎查委员会将申请情况按月上报苏木镇技术推广中心。苏木镇政府汇总购买补贴机具数量,安排核验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验,核验通过后,购机者、核验员签字确认、苏木镇政府审核盖章(附件2),同时将核实登记表、人机合影交给购机者(申报补贴时用),苏木镇政府留复印件存档苏木镇对通过核验的补贴机具申请信息进行汇总(附件3),按季度报送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抽查核验。农牧和科技局成立专项工作组督促指导苏木镇开展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并从核验的购机户中按一定比例抽查重点机具

重点核实:一是核实购机者与购机申请手续是否相符

二是核实所购机具是否在本人使用三是核实所购机具与购机申请表记载的机具型号、生产企业是否一致、机具铭牌是否相符,机具铭牌是否金属制作且固定在机体四是核实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机具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五是核对惠农一卡通帐号是否与记录相符六是核实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牌证管理机械是否办理挂牌手续。  

机具核验未通过的一是机具核验事项不全的,核验员应将一次性告知购机者,让购机者及时补充手续。二是发现违规现象的,苏木镇以文件形式反馈给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受理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根据苏木镇政府机具核验汇总表,排号申报顺序反馈给苏木镇,并通知购机者申请办理补贴。推行全面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补贴申领。

(三)资料核验。农牧和科技局对购机者申报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与其身份证件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与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上的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惠农一卡通(银行卡)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一卡通(银行卡)账号、身份证件姓名、营业执照登记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承诺并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料核验未通过的一是申报资料不全的,操作员应将一次性告知购机者,让购机者及时补充手续二是发现违规现象的,以文件形式反馈给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

(四)资料处理。苏木镇将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苏木镇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廉洁从政、业务技能方面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领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将调查结果及时报请旗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四)加大对农机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农机产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农机产销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不组织、不参与以小套大、以次充好、虚购报补、重复报补和提供不实申请资料、虚开发票等骗套补贴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组织农机产销企业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大马拉小车”“大嘴套小胃”等违规产品和各种行业乱象的整治,不误导购机者。

四、附则

本办法由西乌珠穆沁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解释,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申请购买补贴农机具审批表(嘎查)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登记表(苏木镇)

3.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总表(苏木镇)

4.关于成立西乌旗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5.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图 

核验办法附件1-4.xls

附件4 西乌珠穆沁旗农机补贴领导小组调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