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菜篮子”建设 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农牧局 |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菜篮子”建设 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3-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3-25 15:36:1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菜篮子”食品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行署同意,现将《锡林郭勒盟“菜篮子”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引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2024年3月25日
锡林郭勒盟“菜篮子”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盟“菜篮子”建设工作,结合我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菜篮子”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我盟“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建设目标
按照“总量只增不减”的原则,蔬菜面积、蔬菜产量、肉类产量、水产品产量保持相对稳定,到2025年,蔬菜面积达到18万亩,蔬菜产量达到55万吨,肉类产量达到27.5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5200吨。加强“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建设和管理,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量,保证每个社区平均5.5个零售网点,“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1.落实好自治区及我盟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相关措施,稳步壮大蔬菜产业,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镶白旗、正蓝旗、锡林浩特市为重点,扩大西兰花、胡萝卜、娃娃菜、甘蓝、西芹、菜花、洋葱等优势冷凉蔬菜种植规模。以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锡林浩特市、乌拉盖管理区的集中连片区域为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大力推广轻简栽培、水肥一体、立体种植、绿色防控等技术。发展净菜加工和冷链物流产业,支持蔬菜外运,做精做优绿色、有机果蔬产品,着力打造服务盟内、面向京津冀的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到2024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蔬菜产量达到55万吨,新建设施农业500亩,改造提升150亩。到2025年,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8万亩以上,蔬菜产量稳定在55万吨以上,新建设施农业1200亩,改造提升150亩。(责任单位:盟农牧局、统计局)
2.落实好自治区及我盟支持设施畜牧业发展相关措施,重点在中北部和西部地区建设“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化肉羊产业布局,加强肉羊良繁体系建设,适度开展谷饲育肥,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肉羊养殖效益。优化肉牛产业布局,重点在南部区域、沙区和主要水系流域建设以西门塔尔牛为主、安格斯牛为辅的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带,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抓好育成牛培育保护,加快发展肉牛育肥产业,提高饲养管理水平,着力推动实现规模养殖、精深加工、市场拓展、产业链延伸目标。实施“十百千”肉牛肉羊产业示范引领工程,重点建设10个产业园区、规范100个肉牛肉羊养殖小区和1000个标准化家庭牧场。到2024年,全盟天然放牧羊存栏稳定在1030万只、谷饲育肥羊达到50万只,“放牧+补饲”肉牛稳定在195万头、舍饲圈养肉牛达到25万头,肉类产量达到26.5万吨。到2025年,全盟天然放牧羊存栏稳定在1000万只,谷饲育肥羊达到150万只,“放牧+补饲”肉牛稳定在180万头、舍饲圈养肉牛达到50万头,肉类产量达到27.5万吨。(责任单位:盟农牧局)
3.大力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到2024年,全盟水产品产量达到5150吨。到2025年,全盟水产品产量达到5200吨。(责任单位:盟农牧局)
(二)提升“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能力。
1.严格落实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12345便民热线,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并解决群众来电反映的货运车辆通行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站“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设置,完善标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严格落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规范车辆通行费征收秩序,保障“菜篮子”产品运输通畅。(责任单位:盟交通局)
2.对“菜篮子”产品产销地批发市场进行科学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健全批发市场交易服务、冷链仓储、信息结算、物流配送、智慧管理及配套保障等设施,规范批发市场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分类分区经营、食品安全、市场秩序、公共卫生等管理制度,制定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质量安全检测、线上交易、消费帮扶等活动,每日监测报送“菜篮子”主要产品价格、交易量等信息,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完善流通体系,提高“菜篮子”流通发展水平。指导辖区内农批市场申报自治区级使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建设项目,争取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责任单位:盟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商务局)
3.保障“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数量和质量,提升便民惠民服务功能。推动社区“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鼓励德克隆超市向社区增店扩面。推动“菜篮子”产品公益性零售网点建设,鼓励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正蓝旗、多伦县创建星级农贸市场,提升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全盟“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达到930个,平均每个社区建5.5个零售网点。(责任单位:盟商务局)
(三)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到“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与2021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责任单位:盟农牧局、生态环境局)
2.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落实抽样“双随机”要求,开展种养殖环节定量抽检,抽检数量达到1.8批次/千人。依法查办“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持续推进基层网格化监管,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速测筛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到2025年,两期规划内农业农村部投资建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全部取得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资质认定证书,“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样品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责任单位:盟农牧局)
(四)强化“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能力。
1.制定实施《锡林郭勒盟现代设施种植业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5年)》《锡林郭勒盟促进浑善达克沙地及半农半牧区发展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若干政策措施(暂行)》《锡林郭勒盟促进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等生产扶持政策,修订《锡林郭勒盟肉牛肉羊龙头企业助保贷引导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现代设施畜牧业建设专项行动,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合作社、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化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格局。推进肉牛肉羊育肥产业发展,坚持“农牧结合、北繁南育、牧养农育”,鼓励“户繁企育”合作养殖模式。(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2.贯彻落实市场流通政策,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多伦县、镶黄旗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改造,促进产销对接,加强供应链建设、降低流通成本。(责任单位:盟商务局)
3.制定实施物价补贴政策,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 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责任单位:盟发改委)
4.制定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相关资金,并纳入本级预算。(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
5.加强食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菜篮子”产品价格浮动,严格控制食品价格年度同比涨幅低于4.5%。(责任单位:盟发改委)
6.落实自治区“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及我盟“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耐贮蔬菜、肉类等)和储备量,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储备任务。争取自治区级羊肉储备800吨以上。(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商务局)
7.建立“菜篮子”产品监测预警队伍,持续开展“菜篮子”主要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采集、监测和分析,发布“菜篮子”产品有关信息,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盟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8.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和极端情况冲击,制定完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方案,明确应急响应条件、工作程序、应对方式和相关部门职责任务。根据我盟实际,建立重要“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品种清单、“菜篮子”重点品种应急保供生产基地名录及“菜篮子”产品应急商业网点名录,规划布局临时中转调运场所、临时集散点等,建立健全应急保供网络,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盟“菜篮子”食品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行政公署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具体承担“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专人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人员配备稳定,工作落实有效。
(二)建立会商机制。发挥盟“菜篮子”食品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结合“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汇报各项“菜篮子”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共同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如遇突发情况,组织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建设工作的扶持力度。本级财政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生产者补贴及冷链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落实工作职责。“菜篮子”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盟“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努力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确定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