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促进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 |||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农牧局 |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 ||
概述:锡林郭勒盟促进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 |||
成文日期:2024-02-0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2-01 15:15:3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做大做强肉牛精深加工、销售和品牌建设,补齐肉牛产业发 展短板,延长产业链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我盟实 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盟内肉牛“户繁企育”
鼓励“户繁企育”合作模式,积极引导养殖户繁育犊牛并向盟 内育肥场交售,育肥场回收犊牛育肥。养殖户向育肥场(育肥规模 100头以上)交售达到标准的犊牛,按照每头500元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 各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均含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再单 独列出〕
二、支持盟内肉牛育肥
鼓励发展适度规模肉牛育肥,建立盟内育肥企业目录档案和 激励机制。盟内肉牛育肥场将育肥牛销售给盟内加工企业的给予 补贴。对销售给盟内加工企业屠宰加工100—199头一次性奖励 1000元/头,200—399头奖励1100元/头,400—599头奖励1200 元/头,600—799头奖励1300元/头,800—999头奖励1400元/ 头,1000头以上奖励1500元/头,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规模育肥场所在地区要优先配置退耕还草地、盐碱地、滩地等各 类土地资源,支持种植青贮、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降低育肥成 本。(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三、支持盟内屠宰企业精深加工
对年加工盟内育肥牛2000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一次性奖 励100万元,每增加100头,多奖励5万元,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四、支持肉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对屠宰加工盟内育肥牛且实现C 端销售的企业,与锡林郭勒 羊授权企业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冷链运输和前置仓。鼓励企业建设 大型肉牛产业冷藏保鲜设施,在争取国家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 上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品牌中心、农牧局)
五、强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信用担保机构,创新肉牛全产业链金融产品降低融 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规模肉牛养殖(育肥)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 申请助保贷,与锡林郭勒羊授权企业同等条件优先支持。贷款额 度与育肥和屠宰加工实际数量挂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并不 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 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50%贴 息。(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上述政策措施执行时间为2024—2025年,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