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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促进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局 信息分类:法规公文
概述:锡林郭勒盟促进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成文日期:2024-02-01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2-01 15:15:38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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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促进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来源: 锡盟农牧局 发布日期: 2024-02-01 15:15:38 浏览次数:

  为做大做强肉牛精深加工、销售和品牌建设,补齐肉牛产业发 展短板,延长产业链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结合我盟实 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盟内肉牛“户繁企育”

  鼓励“户繁企育”合作模式,积极引导养殖户繁育犊牛并向盟 内育肥场交售,育肥场回收犊牛育肥。养殖户向育肥场(育肥规模  100头以上)交售达到标准的犊牛,按照每头500元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  各项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均含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不再单 独列出〕

  二、支持盟内肉牛育肥

  鼓励发展适度规模肉牛育肥,建立盟内育肥企业目录档案和 激励机制。盟内肉牛育肥场将育肥牛销售给盟内加工企业的给予 补贴。对销售给盟内加工企业屠宰加工100—199头一次性奖励 1000元/头,200399头奖励1100元/头,400—599头奖励1200 /头,600—799头奖励1300元/头,800—999头奖励1400元/  头,1000头以上奖励1500元/头,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规模育肥场所在地区要优先配置退耕还草地、盐碱地、滩地等各 类土地资源,支持种植青贮、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降低育肥成 本。(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三、支持盟内屠宰企业精深加工

  对年加工盟内育肥牛2000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一次性奖 100万元,每增加100头,多奖励5万元,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四、支持肉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对屠宰加工盟内育肥牛且实现C 端销售的企业,与锡林郭勒 羊授权企业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冷链运输和前置仓。鼓励企业建设 大型肉牛产业冷藏保鲜设施,在争取国家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 上予以支持。(责任单位盟商务局、品牌中心、农牧局)

  五、强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信用担保机构,创新肉牛全产业链金融产品降低融 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规模肉牛养殖(育肥)企业和屠宰加工企业 申请助保贷,与锡林郭勒羊授权企业同等条件优先支持。贷款额 度与育肥和屠宰加工实际数量挂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并不 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 LPR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50%贴 息。(责任单位盟农牧局、财政局)

  上述政策措施执行时间为2024—2025年,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