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公布盟本级农牧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事项清单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农牧局 | 信息分类:行政职权 | ||
概述:关于公布盟本级农牧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 事项清单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10-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0-11 09:42:52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按照《关于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的通知》(锡司办﹝2024﹞20号)要求,为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动执法服务提质增效,增强柔性执法工作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2024年盟本级权责清单,拟定了盟本级农牧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4个事项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1个事项,经盟农牧局2024年第9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