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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策解读】—锡林郭勒盟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索引号:01165923-0/2025-000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局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概述:【政策解读】—锡林郭勒盟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成文日期:2025-01-24 16:40:26 公开日期:2025-01-24 16:40:26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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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锡林郭勒盟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 农牧局 发布日期: 2025-01-24 16:40:26 浏览次数:

以下是对《锡林郭勒盟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总则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 等有关规定制定。

资金定义及用途:专项资金是指由盟本级安排的马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资金。主要用于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专用马培育能力建设、马育种技术推广、马匹登记管理、马疫病防控、马繁育技术培训、马产品生产加工、马产业招商引资等工作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费、办公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燃料费、劳务费、宣传费、会议费、其它交通费、奖励资金和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马调教训练、马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举办赛事活动、品牌培育及宣传引导相关业务等。

管理主体及职责:由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共同管理盟财政局负责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并会同盟农牧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等;盟农牧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做好资金测算,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意见,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管理等

    二、资金预算、分配及下达

部门职责:盟财政局负责对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盟农牧局、文旅局负责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盟直属相关部门和旗县市(区)农科部门、文旅部门具体组织实

预算执行要求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若在预算执行中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追加预算的情况,必须按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财政部门审核的程序报批。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同意后留归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三、资金使用

项目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全盟马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对各类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相互挤占,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使各类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标。

实施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各类专项资金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四、绩效监控和监督

监督检查主体及责任:盟财政、农牧、文旅主管部门加强对马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使用、支付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对各环节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落实信用承诺。

绩效监控要求项目建设期间,各级财政、农牧、文旅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违规行为处理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附则

具体实施:具体实施单位需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方案。

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