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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锡盟农牧业局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1-03 14:2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锡盟农牧业局编制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农牧业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农牧业信息和不予公开农牧业信息情况、农牧业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农牧业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农牧业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

  一、概述

  2017年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盟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影响力、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列入检查考评范围。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协调督导。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一是积极维护锡盟行署政务公开网站的农牧业局政务公开专栏,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二是完善锡林郭勒盟农牧业门户网站建设,开辟信息公开财务公开机关党建农牧机购置补贴等专栏。及时发布农牧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布本部门重要活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及时宣传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扎实开展12316服务热线宣传活动和科技服务下乡活动,宣传国家的惠农惠牧政策,增强了基层农技人员科技兴农兴牧的服务水平,增强了农牧民群众致富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2017年通过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87条;通过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信息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8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其中:

  1.概况信息: 公开农牧业局机关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会议等有关情况48条。

  2.法规文件 :公开国家有关农业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等有关情况38条。

3.工作动态 :公开畜牧业、种植业、农牧业科技、产业化、机械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价格行情等信息810条。       

4、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布了农牧业局及15个局属单位四年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其中2017年财务公开49条。

5、推进权力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开。在锡盟行署政务公开专网公布2016年权力清单7178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可通过互联网进入“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专栏和依法行政专题”(http://xxgk.xlgl.gov.cn/)或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政务门户网站http://nmyj.xlgl.gov.cn/),查阅农牧业局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未接到单位或个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的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免除收费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或免除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农牧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规章解读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农牧业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考核和奖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机制,建立健全农牧业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二是继续做好农牧业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逐步加大农牧业内外部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农牧业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农牧业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三要创新工作思路,实现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加强农牧业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为农牧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农牧业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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