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农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60 号)及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信息公开2019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农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盟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影响力、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力行主动公开,加强监督保障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列入检查考评范围。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协调督导。形成了分管局长主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农牧业信息中心实施、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农牧局系统绩效考核,确保做好全区农牧业政务信息服务。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管理。建立了农牧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凡是在锡林郭勒盟行署政务公开网公开的信息都要求办理审核、签发、备案手续,交由专职信息员发布。
(二)加强平台建设,积极维护管理,及时信息公开。一是由锡盟行署统一建设了全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即锡林郭勒盟行署政务公开网,网站的部门信息公开中开设了农牧局“信息公开”、 “财务公开”和“权责清单”专栏。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公开效果显著。锡盟农牧局安排农牧业信息中心承担农牧局专栏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定专职信息员维护。在锡盟行署政务公开网站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锡盟农牧局门户网站建设。在农牧局网站政务区开设了“农牧概况”、“局领导”、“机构设置”、“信息公开”、“财务公开”、“规划计划”等专栏;在资讯区开设了“通知公告”、“图片新闻”、“政策法规及解读”等专栏。通过网站及时公开农牧局政务信息,宣传国家惠农惠牧政策,公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规划,宣传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及实施情况,公开本部门重要活动等。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在锡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农牧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农牧局政务信息215条,其中,公开了财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9条。在“权力清单”公开专栏,累计公布农牧局权责清单6类194项。在锡盟农牧局信息网站, 2019年发布信息4336条,其中发布农牧业政务动态信息1235条。根据锡盟行政机构改革方案及保密性规定,公开了农牧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包括概况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及解读、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概况信息:通过农牧局信息网公开农牧业概况、领导信息、局属科室、局属单位等有关情况38条。
通知公告:公开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34条。
政务信息公开。在锡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农牧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农牧局政务信息215条,其中,公开了财务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9条。
权力清单公开。农牧局“权力清单”在以下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开: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布农牧局权责清单6类194项,包括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67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策法规及解读:在农牧局信息网发布国家和地方农业政策法规及解读55条。其中,政策解读18条。
农牧业动态信息:通过农牧局信息网发布全盟的农牧科技、畜牧业、种植业、产业化、机械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三农三牧、图片新闻、草原生态等信息1235条。
3、信息公开形式。可通过互联网进入“锡林郭勒盟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锡林郭勒盟农牧局政务门户网站”,查阅农牧局公开信息。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收取费用情况。
(五)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和投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增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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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监督检查21 |
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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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7 |
增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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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9 |
增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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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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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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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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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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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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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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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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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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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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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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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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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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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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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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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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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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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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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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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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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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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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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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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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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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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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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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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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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锡盟农牧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和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农牧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密审查制度、规章解读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农牧业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等配套机制。二要继续做好农牧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推进农牧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三要创新工作思路,实现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信力。四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