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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农牧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发布日期: 2024-01-23 16:15: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锡林郭勒盟农牧局联系(电话:0479-821055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自治区农牧厅、盟委、行署和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精心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平台管理,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推进,分解压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通过锡盟农牧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全盟农牧业工作动态、重大决策、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等内容,引导指导全盟农牧业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锡盟农牧局信息公开制度》、《锡盟农牧局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健全公开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完善受理、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年内,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工单,

  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保障情况。继续抓好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一是按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年内,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了2161条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98条。二是用好新媒体“锡林郭勒盟农牧局”公众号,发布了203条,订阅人数3539人,使广大农牧民更加便捷地了解盟农牧局发展情况以及职能工作。三是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2023年向行署电子刊物采编系统和盟委文杰电子政务信息交换监测系统报送信息36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按照要求制定了“三审制度”,将门户网站和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内容严格把关,并填写“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考核作用,按要求整改完善,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今年我局完成了部门门户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二是继续加强和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无其他说明事项。

                            锡盟农牧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