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政策解读】——促进浑善达克沙地及半农半牧区发展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 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 |||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农牧局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概述:【政策解读】——促进浑善达克沙地及半农半牧区发展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 若干政策措施(暂行) | |||
成文日期:2024-02-0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2-07 11:50:47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规模化舍饲圈养,聚焦开展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抓好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结合我盟实际对原《促进半农半牧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进行了重新修订。
内容:将原标题修改为《锡林郭勒盟促进浑善达克沙地及半农半牧区发展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若干政策措施》(暂行),原《政策措施》内容共7项,修订后5项。
一是优化政策,重点扶持推进浑善达克沙地禁牧区、自治区和盟级解决过牧问题试点地区及半农半牧区规模化舍饲圈养养殖户畜棚建设。
修改了对重点地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内容。 支持浑善达克沙地禁牧区、自治区和盟级解决过牧问题试点地区及半农半牧区50头以上肉牛规模化舍饲圈养养殖户(场、合作社)、人畜分离养殖小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全盟安排年度扶持资金额度内,按照“先建后补,先建先得”的方式,对新建300平方米以上的畜棚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保留了规模饲草料种植主体进行补贴内容。持续支持饲草料种植。
三是为鼓励发展饲草加工产业,增加了支持鼓励饲草料加工与开发内容。对盟内年生产销售1万吨以上并且低于市场价全部销售给盟内养殖户的饲草料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给予提供信贷支持,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50%贴息。
四是保留了对重点地区饲草储备给予补贴内容。
积极争取国家粮改饲等补贴项目,用于浑善达克沙地禁牧区、自治区和盟级解决过牧问题试点地区及半农半牧区舍饲圈养,不足部分盟本级预算内安排资金。
五是增加了加强监督管理内容。非农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要尽量避开放牧草场,防止偷牧行为。对非农区舍饲圈养养殖场、养殖小区安装数字化监控系统,在当地监管部门设立监管端,实施监管;非农区舍饲圈养养殖场、小区严禁放牧,对擅自放牧、偷牧的行为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缴相关补贴资金。
六是明确了上述政策措施支持肉牛舍饲圈养,不支持放牧养殖;重点地区是指浑善达克沙地禁牧区(11个旗县市以嘎查村为单位禁牧地区,不包括乌拉盖管理区和太仆寺旗)、自治区和盟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地区(西乌珠穆沁旗、多伦县、苏尼特左旗、正镶白旗)及半农半牧区(多伦县全境、太仆寺旗农区、正镶白旗星耀镇、正蓝旗哈毕日嘎镇和桑根达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