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政策解读】关于《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索引号:01165923-0/2024-0001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局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概述:【政策解读】关于《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成文日期:2024-04-19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4-19 11:52:19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打印】 【字体:

【政策解读】关于《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来源: 锡盟农牧局 发布日期: 2024-04-19 11:52:19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由盟农牧局起草,以行署名义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锡署办[2024]44号,下称《考核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考核细则》的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锡署办发〔2022〕67号)相关规定,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等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目前全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行署分管领导同志先后3次指导盟农牧局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在方案初步成熟后,盟农牧局书面征求了盟直各相关单位意见。

  二、考核细则》主要内容解读

  考核细则5个部分,10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3个方面内容

  为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设指导意见》(锡署办发〔2022〕67号)相关规定,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牧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等工作为重点,着力解决目前全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短板弱项,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多方参与、平时监控、季调度评价、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考核工作以旗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由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农牧局、住建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做好配合。

  部分:考核内容,1个方面内容

  根据《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确定的服务内容,主要考核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情况、重点工作(即:牲畜改良、疫病防治、农牧业机械化、饲草料储备 配送、户厕清掏及维护、农村牧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农村牧区净水设备保养维护)及群众满意度、社会化服务特色创新和亮点工作等

  部分:考核方式,1个方面内容

  盟级对各旗县市(区)的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调度、平时督查、抽查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调度根据工作需要,盟级定期、不定期向各旗县市 (区)调度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各旗县市(区)工作的时效 性和工作质量等情况进行评分。

  (二)平时督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实地督查加书面督查相 结合的方式,年内至少对各旗县市(区)社会化服务开展情况进行2次专项督查。

  (三)抽查检查盟级对各旗县市(区)社会化服务重点工作推 进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原则上每个旗县市(区)抽查嘎查村总数的10%左右。

  (四)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两种方式进行。

  1.材料审核。由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 施。组织盟农牧局、住建局、水利局等盟直相关部门对旗县市(区)报送的社会化服务总结报告(包括组织领导机制、监督考核机制、资金保障安排、任务进展及成效等情况)、旗县市(区)有关部门出 台的相关文件(包括社会化服务年度实施计划或实施方案、服务标 准规范等)、经费保障制度(包括运行经费的来源及构成、农牧户自付比例、嘎查村级组织统筹及政府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等),以及档案和工作台账等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实地核查。由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 盟农牧局、住建局、水利局等盟直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地 任务完成、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部分:4个方面内容

  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日常调度占30%,平时督查占10%,抽查检查占10%,年终考核占50%。

  加减分项。主要反映各地工作突出成效、重大负面影响等,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减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年度总分。

  (一)加分。社会化服务整体工作或专项工作获得国家、自治区、盟级以上认定、推广、表彰的;承办全国、全区、全盟社会化服务 现场会、培训会等的;有以上情况,酌情加分。

  (二)减分。旗县市(区)社会化服务覆盖比例低于70%;不按规定时限报送日常进度;受到盟级以上通报批评、约谈;有不良舆情反映;有信访或投诉反映;有以上情况,酌情减分。

  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日常调度、平时督查、抽查检查、年终考核以及加减分等,对各旗县市(区)社 会化服务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90分以上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评价结果经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报盟 委、行署。

  考核结果将作为全盟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排名靠前的旗县市(区)通报表扬,下一年度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方面优先考虑;对排名靠后的旗县市(区)进行约谈提醒,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部分:1个方面内容

  盟直各相关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考核要求,逐项检查核查,对各项工作内容和任务进展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